婚姻无效及可撤销的事由有哪些

tutu2024-12-27 10:26408 阅读45 赞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有哪几种形式

法律分析:婚姻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 重婚;2. 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 未达到法定婚龄。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包括:1. 一方因胁迫而结婚;2. 结婚一方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患有重大疾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一)重婚;(。

婚姻无效及可撤销的事由有哪些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情形

重婚、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严禁结婚以及未达到法定婚龄者。可撤销婚姻的主要两大类为:1. 因胁迫所成婚,可请求撤销;2. 在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史且未告之对方,自发现或应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需留意,无效婚姻自成立起便不具法律效力,参与者亦无法享有夫妻权益与职责。而经过撤销的婚。

婚姻无效及可撤销的事由有哪些

可撤销婚姻有哪些情形?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有什么区别?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2、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想离婚,应该达到离婚的条件,即感情完全破裂,或者存在以上可以撤销的情。

婚姻无效及可撤销的事由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与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无效情形主要有三种:一、重婚,即与他人已经结为夫妻关系而与另一人结婚。二、未达法定婚龄,即双方年龄未达到法律规定结婚年龄。三、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例如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可撤销婚姻则包括两种情况: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范围是哪些

法律分析:无效婚姻是指某些已缔结的婚姻因违反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被国家所承认和保护。可撤销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缺乏婚姻合意,因受他方或第三方胁迫而结合的违法婚姻。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事由不同、程序不同(可撤销婚姻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提出时间。

婚姻无效可撤销有哪些类型

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3、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无效及可撤销的事由有哪些

胁迫包括但不限于暴力、威胁、欺诈等方式,使当事人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缔结婚姻。综上所述,婚姻无效或可撤销的事由主要包括重婚、亲属关系禁止结婚、婚前疾病未治愈、未达到法定婚龄以及因胁迫缔结的婚姻等。了解这些法律知识有助于维护个人权益和婚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婚姻无效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无效与可撤销的情形分别是:首先,婚姻无效包括三种情况:一、重婚,即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存在婚姻关系。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一方或双方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即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其次,可撤销的婚姻仅限于因胁迫。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具体情形

婚姻无效情形包括: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特别地,《民法典》规定了因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可撤销。同时,若一方在结婚前未如实告知重大疾病,此婚姻也属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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