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算计的婚姻法律讲堂
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三个法律案例及解决办法
婚姻法把婚姻分为两种情况既法律婚姻和事实婚姻,具体的讲,法律婚姻是指去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过的,事实婚姻是指已经进行婚姻登记,而在别出又有长期同居的人和住所,已经既成事实,并是在邻里街坊或朋友眼里是夫妻关系的.本案所述按重婚来讲很明显是不成立的,王营与继父两人虽然构成长期同居,但是没有形成事实的夫妻。
法律讲堂老婆有外遇怎么办
法律讲堂外遇是讲如要保全婚姻,对配偶出轨问题,就仅当存疑,尽量与对方旁敲侧击,暗示对方珍惜家庭,增强了家庭责任感。如果配偶明确自己出轨,你还是要保全婚姻,就只能选择接受或忍受。如要能跳出问题,站在另一个角度来思考,可寻求出轨原因。也就是那些怀疑或明知配偶出轨而不离婚的人们那样,睁一只。
中央12套法律讲堂的主持人叫什么
中央12套法律讲堂的主持人叫余婧。余婧,南京大学经济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为cctv
法律讲堂的节目目录
诱惑(20110623)失恋男孩的生命 (20110711)被囚禁的爱情 (20110712)空白的婚姻 (20110713)分手后的报复 (20110714)是谁买的房子 (20110716)掉下来的儿子 (20110717)被“分包”的老人 (20110719)一根拐杖(20110720)醉酒迷案(20110721)弃婴之争 (20110722)法律援助在行动·前夫之死(20110723)法律援助在行动·。
法律讲堂 糊涂婚姻 中的疑惑?
第五条 第一款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我认为甲丙属于事实婚姻,如果她们的关系开始于1994年前。
法律讲堂里的余婧是主持人还是律师啊
在积累了丰富的学术知识后,余婧步入了律师行业,成为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也担任婚姻家庭部主任和首席律师的重要职务。她的专业素养和卓越能力赢得了同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余婧不仅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她还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她担任了北京市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的委员,为推动律师行业的。
关于“法律讲堂”观后感
人往往在婚姻濒临破裂时才知道家对于他的重要性,这个时候如果双方都能认真检讨和反省自己,并既往不咎,两个人重新开始生活的可能性很大,并且感情会更加坚固些,因为他们知道对方才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法律讲堂 读后感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
法律讲堂主持人怎么不固定?那位穿粉上衣的律师叫什么名字?就是无性婚姻。
法律讲堂的主持人基本上都是各个律师协会的律师,不是专业的主持人,就和百家讲坛一样不是固定的,那个主持人是上海律师协会的律师,叫刘一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一条 当事人就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四种无效婚姻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第二条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
法律讲堂的专家介绍
是内蒙古唯一一名入选中央电视台12频道《法律讲堂》 的主讲客座教授、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内蒙古乌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王芳律师简介身份简介:王芳律师现任全国律协民委婚姻家庭法论坛副主任,北京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